关于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专业基本情况相关信息填报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
每年定时采集高校教学状态基本数据,是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也是教育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与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司函【2012】102号)和《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全省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浙教评院[2015]2号),结合学校2014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总体安排,需要学院填报以下相关数据:
一、专业部分
结合“表4-2-1专业基本情况”相关指标内涵解释,需填报以下专业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专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1、专业设置年份: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时间填写。专业名称根据2012年专业目录进行相应调整的专业,执照原专业设置的时间填写,多个专业合并调整的按照最早的专业设置时间填写。
2、专业带头人:指各专业学术带头人(工号为八位数工号)。
3、专业特色:指该专业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各方面的优势与特色。具体描述可以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特色为基础,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4、专业培养目标:该专业的培养目标,不超过50个字。可以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为基础进行缩减。
专业相关材料需于2015年3月20日下班前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联系人:孙笑;联系电话:86843722;E-mail: sunxiao@zstu.edu.cn。
二、实践教学部分
本部分包含表2-6-2(附件2:表2-6-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表5-3-3(附件3:表5-3-3分专业实验、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表5-3-4(附件4:表5-3-4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指导教师情况)等需填报的表格,表格内的信息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表2-6-2中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必须填写学院及学校与相关单位签署有协议的相对稳定的实习场所;院系(单位)号不需填写;面向多个专业的,不同专业间用分隔符分开;每次接纳学生数指该基地单次最多接纳的学生数;当年接纳学生数指2014年9月-2015年9月间预计接纳的学生数。
2、表5-3-3中,本表统计的数据时段为2014年9月-2015年9月,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指不依附于理论教学、内容相对独立的实验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课程指含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其中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可列未经学校认定的,实际符合认定要求的实验项目;开出率指实际开出数与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数之比。
3、表5-3-4中,本表统计的数据时段为2014年9月-2015年9月,毕业综合训练指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汇演、作品展示、社会调查报告等;专任教师指指导毕业综合训练的在校教师,外聘教师指非在校教师,跨专业指导工作的教师可重复统计。
实践教学部分材料需于2015年3月25日下班前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联系人:郭建军;联系电话:86843722;E-mail: katydids@163.com。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采集工作,安排专人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专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2、附件2:表2-6-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3、表5-3-3分专业实验、毕业综合训练情况
4、表5-3-4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指导教师情况
教务处
2015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