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纺、丝绸教〔2017〕4号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关于开设2015级纺织工程专业(纺织品设计)卓越工程师试点班的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有关文件精神,加大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办好“纺织工程专业(纺设方向)卓越工程师试点班”(以下简称“纺设卓越试点班”),根据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方案(试行)》,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视野宽广、作风严谨、适应性强,具备坚实的工程技术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从事纺织领域产品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具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优秀设计人才。
二、培养模式
1.采用“理论与实践”、“工程与艺术”相结合的“3+1”的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实现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合。
2.实施专门的培养方案,与纺织服装行业优秀企业合作建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由专任教师和企业工程师联合执教,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协作能力及综合工程能力。
3.纺设卓越试点班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生毕业专业名称、学位类别保持不变。
三、选拔办法
1.选拔对象
在2015级纺织工程(纺织品设计)本科二年级学生中选拔。
2.选拔要求
参加选拔学生需满足如下要求:
(1)品学兼优,学习能力强;
(2)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工程与艺术结合进行纺织类产品设计研究和实践具有浓厚兴趣。
经专家(正高职称人员)推荐,具有专业特长、确有培养潜质者也可申请。
3.招生人数
2015级不超过20人。
4.申报、选拔时间
第四学期的第八周开始申报,第九周进行选拔。
5.选拔原则和测试内容
按学生自愿申请、学校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学生进行专业综合素质的测试和考评。选拔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选拔根据申请书进行评审,选拔出合格学生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考评内容包括面试答辩与前期考试成绩综合评价,其成绩各占50%。
6.选拔步骤
(1)学院开展纺设卓越试点班选拔动员宣讲活动,公布选拔流程。
(2)学生自愿报名,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由学习委员交至学院17-313办公室马蓓蓓老师处。
(3)经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并提交教务处审核。同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4)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7.选拔工作小组
组长:周赳
副组长:金子敏
成员:王雪琴、张红霞、张爱丹、苏淼
鲁佳亮(班主任)、王小丁
四、相关政策
1.学校为试点班教学及实践活动开展提供专门的学习场所。
2.优先进入优秀生培养计划,实行导师负责制。
3.优先获得各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和资助。
4.优先参加由材纺学院开办的各类讲座和交流会。优先推荐实习及工作机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
6.试点班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基础上,授予纺工卓越试点班荣誉证书。
7.纺工卓越试点班学生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出的,按原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培养,由此造成修学时间延长的相关责任自负。
附件:纺织工程(纺织品设计)专业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选拔报名表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十七日
抄送:校教务处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教科办 |
2017年4月17日印发 |
下发:各系、各部门
附件:“纺织工程(纺织品设计)专业卓越计划试点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