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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工程硕士、翻译硕士、法律硕士和应用心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元/生·年;
艺术硕士研究生(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12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125100):24000元/生·年;
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会计等硕士专业的研究生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32500元/生·年;
艺术硕士(135108艺术设计)和应用心理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学费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奖助体系
浙江理工大学拥有比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服务体系。主要资助内容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和助管等“三助”津贴)、专项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学业奖学金:
年级 |
学生类别 |
发放等级 |
发放比例 |
发放标准 (元/生•年) |
一年级 |
博士 |
不分等级 |
100% |
14000 |
硕士 |
一等 |
按考生来源确定(见备注) |
12000 |
|
二等 |
8000 |
|||
二、三年级 |
博士 |
一等 |
20% |
18000 |
二等 |
30% |
14000 |
||
三等 |
50% |
10000 |
||
硕士 |
一等 |
20% |
12000 |
|
二等 |
30% |
10000 |
||
三等 |
50% |
8000 |
注:(1)一志愿考生、985或211高校考生、推免生获一等奖学金,其他调剂志愿考生获二等奖学金。(2)如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有最新修订,则参照最新修订办法执行。
(4)“三助”岗位助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通过兼职从事研究生“三助”工作(即助教、助研、助管)而获得岗位酬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400—600元。此外,研究生还可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资助标准参照助管岗位执行。
(5)出国(境)资助:学校积极鼓励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结合实际给予5000—100000元不等的资助。其中博士研究生主要资助学生出国(境)长(短)期交流学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主要资助学生长(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
(6)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学校每年规划专项经费用于奖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高级别学科竞赛获奖等创新成果。其中发表高水平论文可获奖励2000—10000元;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可获奖励2000元/项;参加高级别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最高可获奖励9000元,获奖个人最高可获奖励4000元。
(7)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包括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鹭涛励志奖学金等多项由专业基金组织、企事业单位或校友个人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奖金额度2000—10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