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理工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完善博士生招生体系,不断提高选拔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努力探索和建立以符合专业特点、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的招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并不断强化博士研究生自主选拔过程,不断探索博士研究生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首要因素予以重点突出。
(二)规范招生选拔程序,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既要制订严格的工作程序和评价体系,也要规范申请材料审查、复试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形式
(一)学院成立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协调组建考核面试专家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申请考核”制方案、内容、程序和评分标准、录取原则等。
(二)考核面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五人,成员应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具有正高级专技职务人员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秘书由专职教师担任。考核面试专家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考核考生并评分,由考核面试专家小组集体负责。
三、考核内容与要求
(一) 申请条件
考生申请条件须满足《浙江理工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规定条件要求。
(二)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 3 个方面,即材料评价(100分)、英语科技文献阅读与理解(100分)和综合面试(100分)。
(1)材料评价(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研究生阶段的综合表现,具体为:
(a)研究生阶段表现(10分)
(b)英语成绩(10分)
(c)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情况(30分)
(d)其它如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10分)
(e)拟招生导师意见(40分)
(2)英语科技文献阅读与理解(100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参加,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掌握能力,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采取开卷笔试考核,不允许携带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设备,时间2小时。
(3)综合面试(100分):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采取学生PPT口头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与专家问答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思想品德考核等;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采取听录音及现场英语对话等考核方式。
四、“申请考核”制工作
(一)考核名单确定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及专家意见,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二)“申请考核”制内容、方式及要求
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材料评价×25%+英语科技文献阅读与理解×25%+综合面试×50%;
(三)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
五、录取原则
考生录取:根据学院招生名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考核环节中任意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生所报考导师没有名额不予录取,导师当年招生名额执行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决议。
六、其他
本复试方案未尽事宜执行浙江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有关决议。
本方案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及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