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经研究,拟对蒋俊成等超期且未申请学位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作终止学业处理。具体名单公告如下:
蒋俊成 |
张 剑 |
翁雯文 |
余利清 |
钱柳婷 |
吴城龙 |
潘昌林 |
陈 锋 |
俞伟锋 |
杨 帆 |
匡江波 |
郭庆奇 |
左力力 |
周劲锋 |
祝 娟 |
刘 剑 |
赵丰琼 |
王美锋 |
郭 峰 |
黄 欣 |
陶程英 |
傅 威 |
王明学 |
徐 策 |
李书贵 |
周锦荣 |
王子源 |
潘英凡 |
程天应 |
罗海平 |
徐 策 |
陈 蕾 |
毕珊珊 |
周佳奕 |
罗新红 |
李 琴 |
童科慰 |
陈天其 |
沈启光 |
马珊珊 |
潘 翎 |
徐 蕊 |
魏亚群 |
范信龙 |
王见乐 |
施亚青 |
陈燕芳 |
马 坚 |
汪志芳 |
张海红 |
张 洽 |
徐奕明 |
|
|
|
本次公告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5日。在公告期内上述人员有权提出陈述申辩。公示期满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学校终止学业处理意见已经送达。陈述申辩材料递交地点: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1号楼439室,联系人:佟老师,联系电话:0571-86843074。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