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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22 17:07:50 点击量: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团队建设,激发团队的合作精神与科研创新潜力,发挥优秀团队的示范引领功能党委研工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组成的团队、优秀的研究生基层党团组织。

二、评选条件

1.党建思政方面:团队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爱党爱国,主动学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党团员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团队成员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2.学风建设方面:团队成员注重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学风建设组织到位,有规范的学习制度和团队传帮带的特色做法;日常组会开展规范有序,参与面广,形成了一定的组织管理文化和科研学习氛围,建立了互动交流的长效机制,在学院和学校层面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

3.学术成果与荣誉方面:团队成员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等学术科研和实践活动,学术成果与荣誉较为显著本次评选要求团队总体限报学术成果、获奖或荣誉合计20项,其中论文、专利、软著等学术成果限报15项,其余可申报学科竞赛、党建思政、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获奖或荣誉。

4.团队建设方面:注重团队建设,团队成员关系融洽,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活动,具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团队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

5.团队组成方面: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截止通知发布时)有固定导师(或导师团队)的指导,团队成员相对固定,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成员组成上一般应有梯队。

三、评选程序

1.参评团队申请。参评团队填写《2023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申报表》(附件1)上交学院;

2.学院初评推荐。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可组织申报团队开展公开展示和评选活动。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团队申报名额参见名额分配表(附件2)。经评审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2023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汇总表》(附件3),报送党委研工部推荐多个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的学院,请排序后再推荐上报

3.学校复评审定。党委研工部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优良学风团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开展优良学风示范团队公开答辩和评审(公开答辩事宜另行通知),评审结果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予以审定。

四、工作要求

1.为有效拓宽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选树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提高师生团队申报的积极性,原则上已获得3次及以上校级优良学风(示范)团队和已连续获得2021年度、2022年度校级优良学风(示范)团队的团队不予参评。

2.各学院要制定相应的评选细则,根据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的评选推荐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3.评选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察团队成员在党建思政、学风建设、团队建设、学术成果及荣誉、创新创业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成果认定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

4.各学院于202456下午16:00前将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推荐材料以纸质稿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研工部(1-420),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6843146,E-mail:939536771@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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