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
做好
201
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
专业
学位
录取
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
5
〔
4
0
〕号)
和学校《关于做好201
5
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
精神,
学校认真组织实施了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复试工作,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了拟录取名单。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月1
3
日—1月
17
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来人或来电等实名方式向我校研究生部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地点
:行政楼北楼44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843777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201
6
年1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