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研究生:
根据各年度关于做好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2023年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项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按基本学习年限本年度拟毕业人员主持承担的项目。
二、考核要求
1.学位论文质量须符合项目申报时的要求;
2.考核成果必须为资助期间取得,均应以浙江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资助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考核流程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申报书和协议书,填报《结题申请表》(附件1)及《成果汇总表》(附件2),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学院审核。学院按照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及考核要求进行严格审查,于9月21日前上报电子版与纸质版的《结题申请表》《成果汇总表》及《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联系人:于老师,86849298,行政楼428。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