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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1-15 10:29:39 点击量: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现启动2025年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符合《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附件1)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遴选程序

(一)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程序

1.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向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操作方法参考附件2);

2.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学院审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状况;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申请材料,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确定名单,并填写审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复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二)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程序

1.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向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操作方法参考附件2);

2.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审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状况;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申请材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请人须填写专家评议材料(附件4,一式一份),并交至学院。由学院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结果汇总表和专家评议材料报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复核申请材料,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同时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建议名单;

6.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三、其他事项

一)遴选工作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有利于改善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有利于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校内人员直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出导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方法参考附件2)。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校外人员直接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

(三)因学位点代码变更或重组而申请相应学科专业导师资格的,可参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由学院统一填写认定表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四)我校合作单位的校外人员,若申请我校导师资格,须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6),221日前电子版材料送交相关学位授权所在学院,送交前请检查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五)申请人填写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原则上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为准(新进校人员除外)。新进校人员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业绩,须提交佐证材料。

(六)各学院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突破规定要求。各学院须在227日前将审议结果汇总表和相应支撑材料报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86849298

 

附件:1.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

2.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导师资格操作指南(试行)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结果汇总表

4.浙江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申请材料

5.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

6.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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