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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13 20:53:26 点击量:

    各学院(部)、全体研究生:

    为维护我校暑期留校研究生正常的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留校研究生可按需登记备案

    因开展学习、科研、实习、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需要,暑期有留校意向的研究生,可按需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登录网站http://xgxt.zstu.edu.cn(或访问微信-“浙江理工大学企业号”-浙理数字学工),在"假期服务"-“假期留校服务”,填写相关资料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方可留校。暑期留校申请平台开放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21日中午12:00。各学院应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审核和信息统计汇总工作,确定学院暑期留校工作师生负责人,提前报研工部备案。

    二、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

    1.暑期留校研究生须自觉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认真学习校纪校规和暑期留校有关管理规定,签订《2023年暑假留校研究生安全自律承诺书》(见附件),自觉配合并服从学院和学校对暑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暑期留校研究生原则上要求不得单独入住一间寝室,学院务必做好合并住宿的引导和安排。留校学生及时做好每日归寝晚签到工作,如实报送个人信息。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院辅导员和留校负责人报告。

    2.暑期离校回家的研究生,须向学院办理离校的登记备案手续,并在所住公寓楼管理员处登记备案。暑期离校回家的,原则上中途不予再返校。因特殊原因确需中途返校的,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告并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入住公寓前须到学生公寓管理科办理登记手续。未按时归寝签到、未经学院审批夜不归宿的研究生,经核实可取消暑期留校住宿资格。

    3.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研工部统筹落实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沟通有关事宜。各学院应履行本学院暑期留校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暑期留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值班制度,明确责任人,对导师和研究生加强科研实践安全教育。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和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责任,妥善安排暑期留校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教育,杜绝研究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隐患。

    三、其他方面有关事项

    1.严肃认真落实暑期留校研究生每日考勤制度。各学院须有专人负责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并根据留校研究生实际指定1-2名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研究生骨干,担任本学院留校研究生负责人。各学院要充分发挥留校研究生骨干的作用,协助做好本学院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暑假期间每天晚上22:30前,各学院研究生负责人应向学院负责老师、研工部分别报送学院当天留校研究生的情况统计,及时、准确地掌握留校研究生的动态信息。

    2.各学院在6月21日下午16点前完成留校审批工作,并将《2023年暑假留校研究生统计表》(以系统审批后导出模板为准)、留校研究生管理辅导员、研究生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等(见附件),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的纸质版材料报送研工部,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研工部邮箱ygb@zstu.edu.cn,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86843146。

    3.学校相关联系方式:总值班室:86843117;校园治安报警:86843110;生活区治安报警:86916110;生活区消防报警:86916119; 公寓报修平台:86843985;网络报修:8684338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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