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印发二级单位年度分类评价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浙理工党〔2022〕13号)的文件精神,党委研工部就二级学院有关专项工作年度考核及补充材料提交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1. 研究生就业工作。请各学院对照《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相关考核要求,以word形式提交本学院在促进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特色做法与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举措。
2.研究生学风建设。请按条目式罗列举办的学术论坛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等信息,有学院以外人员参与的,请注明有关信息。同时,请提供学术论坛活动的图片、宣传报道等证明支撑材料。
3.学科竞赛。请根据《2023年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统计表》(附件2)格式要求,统计本学院研究生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项目信息,并提供获奖证书的电子照片(备注竞赛名称、获奖等级和团队负责人等信息)等佐证材料。
4.其他相关专项工作指标评价标准中涉及的数据由研工部自行采集、应用。
二、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1日,各学院按照《学院(部)目标任务指标》中的有关工作指标进行考核自评,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2023年12月13日前,研工部进行整理、汇总和考核,12月15日前,向各学院反馈初步考核结果,12月20日前,确定各学院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整理支撑材料,组织落实好考核自评和补充证明材料的提交工作。
2.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时间紧,请各学院提前谋划,按时提交。提交材料请学院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电子版发送至ygb@zstu.edu.cn,纸质版交至行政楼北楼420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研工部钟老师,联系电话86843631。
党委研工部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