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思想政治教育与安全维稳工作
1.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营造爱校感恩氛围。各学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5月下旬研工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思想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讲一堂微党课、说一个党纪故事、学一种奋斗精神、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传递一个成长经验、参与一次志愿服务、留下一个干净整洁的寝室“七个一”等毕业季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将个人理想与国家发展和前途命运紧密结合,平稳有序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2. 做好期末思想动态调研和风险隐患研判化解工作。关注关爱特殊研究生群体的学习和思想状况,做好夏季毕业研究生和延期毕业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期末研究生思想动态研判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做好端午期间学生去向统计与假期安全提醒,强化政策宣教和离返校管理。
3. 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组织换届工作。召开研究生辅导员月度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开展新一轮研究生助理公寓辅导员选聘工作,做好浙理研究生社区联合会和浙理研究生就业服务中心学生干部队伍换届工作。
4. 组织落实2024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相关工作。校院联动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各环节的筹备工作,有序组织毕业生高质量完成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组织落实毕业生离校期间校院两级值班值守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稳定。协调和完善研究生毕业离校系统离校有关事宜,对接信息技术中心做好毕业离校一件事在线系统顺畅运行服务保障工作。
二、学风建设
5. 布置和启动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与评优评奖工作。发布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通知,组织会议开展工作布置。
6. 持续推进研究生学科竞赛工作。把握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报名节点,组织开展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的校赛筹备,组织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评审,持续推进中国研究生能源装备创新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等赛事的组赛备赛。邀请校内外专家,持续做好大赛项目选拔和指导,注重已报名团队的文本优化和作品及时提交。
7. 榜样教育与学术规范教育。联合团委开展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通过浙理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研究生先进个人和团队典型事迹,开展榜样宣传教育,加强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
8. 做好期末考试和四六级等级考试考前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
9. 完成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毕业班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评审和奖金发放工作。
三、文明寝室建设
10. 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寝室美化大赛、文明寝室评选工作。
11.组织开展暑期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发布暑期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研究生按需通过系统报备留校申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学院研究生负责人协助开展留校研究生的每日考勤、报送工作。组织落实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及每日一报制度。
12.做好毕业生离校退宿相关工作。分层分类落实学生退宿、寝室调整、校外住宿等方面事宜。
四、资助管理工作
13.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贷款确认收尾工作,完成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资助数据报送工作。
14.组织落实研究生6月国家助学金和毕业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15.承接浙江省“三助岗位之星”评选材料搜集工作,做好校内“三助岗位之星”评审、公示、宣传工作。
16.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落实助管、助教和博士研究生第二季度助研津贴发放工作。
五、社会实践工作
17.组织落实2023级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各学院组织落实好2023级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和研究生“三下乡”暑期实践活动,加强学生行前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就业工作
18. 持续推进毕业季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把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帮扶黄金期,摸清就业困难毕业生底数,校院联动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一人一档、精准服务和帮扶工作,建立并完善“研究生-实验室与寝室信息员-导师-辅导员-副书记”联系帮扶机制,持续实施就业去向落实率周报制度,每周更新一对一帮扶进展,特别关注学业困难、就业困难、心理问题多困叠加研究生,及时加强关心帮扶和心理疏导。
19. 校院联动开展毕业生就业帮扶主题活动,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就业招聘活动。举办2024届毕业生就业沙龙、就业困难学生面对面答疑解惑等活动。通过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网络招聘会、线下招聘会和校园宣讲会等多形式推进研究生就业工作。
20.落实就业派遣和毕业生档案寄送工作。组织各学院及时录入毕业生就业方案,补充完成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认真细致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