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发布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预警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8-07-20浏览: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经营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安比”台风防御工作,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发布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预警的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台风“安比”的防御工作,明确责任,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要求,积极有效作好各项防范工作。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86843110)或学校总值班电话(86843117)上报。


保卫处 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发布今年第10

台风(安比)预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71820时在菲律宾以东洋面上生成,1914时其中心位于宁波市象山县东南方向约1380公里的洋面上,近中心最大风力8级,中心最低气压为995百帕。预计安比20日以后逐渐转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于22日凌晨到上午在我省中北沿海至上海一带登陆。受其影响,21日傍晚起浙中北沿海有1012级大风,浙北地区和浙中北沿海地区部分有暴雨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省防指于1918时启动防台风级应急响应,下发了《关于做好第10号台风(安比)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请各地各校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和地方政府的具体部署,按照学校应急预案和《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试行)》的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有受台风影响造成在校师生伤亡、校园进水、建筑倒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按照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省教育厅值班室报告。省教育厅值班电话:057188008999,传真:057188008765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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