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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新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启新政〔2021〕8号)
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5:04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

为进一步做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浙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理工教[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做到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推免选拔质量。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或主持工作副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创业工作的副院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创业办公室主任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推荐对象和条件

推荐对象为启新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类型为普通推免生(不含辅导员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诚信记录。(学生不诚信记录由启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鉴定)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能力。

3、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资格条件

1、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主修专业为英语专业的学生英语专四考试成绩必须为良好及以上。

2、前三学年的综合测评分和平均学分绩点均列实验班前20%


(三)其他资格条件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体育特长生或艺术特长生按照学校最新文件规定申请。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

1、根据当年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通知,公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和报名要求等,部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2、公布学生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分数,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等。

3、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以“浙江理工大学推免生遴选计分办法”和“启新学院推免生遴选计分办法补充规定”为依据,进行学科竞赛、创新实践、科研成果及学生工作等情况的审核统计,初算出奖励分和总评分后,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召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申请人报名材料和业绩条件,审定奖励分,确定总评分及排名。名额分配和选拔办法如下:

① 每个实验班总评分第1名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② 按照总评分学院排名,剩余推免名额*1.5倍的比例(小数点向下取整),确定进入推荐环节的名单。

③ 在综合学生本人志愿、总评分、已获得的拟接收函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1:1比例等额择优确定推免资格名单。

5、最终获得推免资格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学院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申请表》、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


五、相关管理规定

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3、未能按时毕业,或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

4、已被接收单位录取,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5、申请出国者。

6、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7、其他学校或学院认为不适合者。

学院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放入其档案中。


六、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遵从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附件:

启新学院推免生遴选计分办法补充规定


1.关于课外科研项目,科研项目必须已结题;科研项目成员排名以立项时的排名为准。

2.关于学科竞赛体育特长艺术特长项目,省级及以上竞赛均不包含分区赛、分站赛、组赛等。

3. 关于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奖励分限计一项,且省二等以及省二等以下成绩按50%计入。

4.关于论文项目,人文社科类一级B 学术期刊1 篇计3 分。

5.关于“专利”项目奖励量化分的补充规定如下:

1)授权发明专利应有指导老师指导完成并同时署名;

2)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应有指导老师指导完成并同时署名,每人限计2项;

3)授权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应有指导老师指导完成并同时署名,各限计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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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1:2024年3月22日


学院针对《启新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启新政〔2021〕8号),做以下补充规定:


关于文件中的“每个实验班总评分第1名直接获得推免资格”时,卓越实验班的主修专业为材化生实验班方向、机电实验班方向等专业方向实验班的学生,分别计入材化生实验班、机电实验班等专业方向实验班进行排名。


另外,若学校推免文件有新要求,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再进行调整。本补充规定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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