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学生选拔和分流办法(浙理工教〔2020〕37号)
时间:2020年07月25日 14:40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

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学生选拔和分流办法(2020年修订)


启新学院承担着学校本科拔尖人才的培养任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学行为,确保学生培养质量,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选拔

1.实验班组建。启新学院单列招生组建启新卓越实验班;按类选拔组建材化生实验班(材料化学生物实验班)、机电实验班(机械电子实验班)。

2.选拔范围。材化生实验班学生的选拔主要面向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机电实验班学生的选拔主要面向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3.选拔时间。选拔在高考录取结束后随即进行,选拔标准以高考总分为主,兼顾英语、数学单科成绩,必要时进行加试或面试。


二、学生的专业选择与分流

1.专业选择。启新卓越实验班的学生可选择全校范围优势学科中学习年限相同的专业;材化生实验班的学生可选择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专业;机电实验班的学生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器人工程专业。

为鼓励专业志愿的多样性和保障学生有足够的优秀指导教师,当选择某一专业的学生人数过多时,适度考虑调配部分学生到其它相关专业,以保持各专业学生人数的相对均衡。学年成绩排名靠前者有优先选择权。

2.学生分流。第一、二学年,学生如不适应启新学院培养模式,经本人申请并征得启新学院同意,可回原高考录取专业或已选定主修专业学习。

启新卓越实验班的学生分流时可选择到已选定的专业或申请转专业。凡申请转专业的,按学校转专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附则

本办法由启新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本办法自20208月开始执行,由教务处和启新学院负责解释;《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学生选拔和专业选择办法(2019年修订)》(浙理工教〔20197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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