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畅通启新学院、创业学院纪委受理信访举报渠道,现将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创业学院纪委受理信访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信访举报渠道
启新学院、创业学院纪委举报邮箱:qxxyjw@zstu.edu.cn
二、受理信访举报范围
1.对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创业学院党委下属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三、举报须知
1.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举报违规违纪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力求内容详尽,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尽量明确。
3.启新学院、创业学院纪委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4.非启新学院、创业学院纪委受理范围事项,请向有权处理的单位反映。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启新学院、创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