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

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0 点击量:

各班级: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现将学院组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作品申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作品需突出学生成果,切忌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

2.申报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原则上每人限报 1件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申报集体作品的团队,可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成项目研究团队申报跨学科、跨专业项目,集体作品总作者数不超过 10 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本校硕博连读生 (直博生) 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 (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 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 (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 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6.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7.参赛项目于2020年9月21日前上交参赛汇总表和申报书(均含书面稿和电子版)。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浙江理工大学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理学院团委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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