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云波
副组长:徐映红、张孝凤(纪委书记)、李传莹、王勇能(纪委书记)
成员:丁春平、施鹏、张伟、王笃明、贺平安、赵廷玉、王新平、马凤玲、黄梦倩、姜忠美、袁义山、王欣、胡丽
秘书:袁义山(兼)、江仁宜
工作职责:
1. 组织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 指导各学位点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和评分标准。
3. 组织本学院各专业命制复试试题,并做好保密工作。
4. 指导、监督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
5. 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6. 受理考生质疑和申诉。
(二)专业复试小组
专业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教师组成,小组成员研究领域与复试专业高度相关,小组成员须在5人(含)以上,其中2人必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能力,组长由本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该考生报考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
工作职责:
1.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价。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现场公正评分。
4.配备秘书 2人,由在职的教师担任,负责复试场地布置、网络设备调试、复试资料准备、复试情况记录、现场录音录像和面试的组织事宜。
(三)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张云波
副组长:沈远、潘佳奇、卢宁艳、李传莹、周娴婧、袁义山
组员:江仁宜、靳聪明、陈涌、陈敏红、戚晓秋、刘磊、薛敏、吴超、党茜茜、陈泓镭、张丽、徐泽锋、章世深、张翠云
工作职责:
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
2.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3.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电子材料收回归档。
二、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 |
学习 方式 |
招生 计划 |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
备注 |
070100 |
数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54 |
|
含士兵计划1人 |
070200 |
物理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38 |
|
|
070300 |
化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78 |
|
|
040200 |
心理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26 |
1 |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57 |
|
|
085602 |
化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81 |
|
含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合培养5人 |
045400 |
应用心理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6 |
|
|
045400 |
应用心理 |
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20 |
|
|
注:招生计划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调剂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三、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70100 |
数学(全日制) |
279 |
38 |
57 |
070200 |
物理学(全日制) |
279 |
38 |
57 |
070300 |
化学(全日制) |
279 |
38 |
57 |
040200 |
心理学(全日制) |
350 |
51 |
153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全日制) |
273 |
38 |
57 |
085602 |
化学工程(全日制) |
273 |
38 |
57 |
045400 |
应用心理(全日制) |
381 |
51 |
153 |
045400 |
应用心理(非全日制) |
381 |
51 |
153 |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确定。
四、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具体内容见学校研招网“浙江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的说明”,链接:https://gradadmission.zstu.edu.cn/info/1011/2989.htm)以“准考证号+姓名+复试专业名称”为文件名,采用PDF文档形式提交(具体要求和接收方式见后续通知)。复试前,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复试方式及成绩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方式 |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
总成绩 |
070100 |
数学 (全日制) |
现场复试 |
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
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
070300 |
化学 (全日制 ) |
现场复试 |
综合面试(含实验)×50%+业务课笔试×3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
040200 |
心理学 (全日制) |
现场复试 |
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
045400 |
应用心理 (全日制) |
现场复试 |
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
045400 |
应用心理 (非全日制) |
现场复试 |
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
070200 |
物理学 (全日制) |
网络远程复试 |
面试成绩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全日制) |
网络远程复试 |
面试成绩 |
085602 |
化学工程 (全日制 ) |
网络远程复试 |
面试成绩 |
注:1.参加现场复试的外校考生可以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2.现场复试的业务课笔试科目见学校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见链接(https://gradadmission.zstu.edu.cn/info/1011/2990.htm)。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院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详见学院网站),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接受调剂。考生接到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学院将另行调剂其他考生。
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七、录取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校内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月30日之前寄送到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和接收方式见后续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九、复试时间安排
学院拟于3月30日-4月3日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详见学院网站),待4月6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4月20日前基本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官网向考生公布。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71-86843245 0571-86843439
考生申诉电话:0571-86843231 0571-86845350
邮箱:lxyyzs@163.com
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理学院;邮编:310018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理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