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修订)》(浙理工教〔2017〕32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3级专业分流办法与实施步骤》等精神,经学生志愿填报,学院专业分流实施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决定对2023级计算机类学生的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15:00——2024年6月3日9:00。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反映,地点:10-321,联系电话:86843315,联系人:张老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