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37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选派新政策
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会在以下几方面的选派政策有较大变动:
1、联合培养博士生选拔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扩大至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高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扩大至所有设有艺术类专业的高校和各艺术团体。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提前至1月,3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1年,即至2015年3月;西部和地方项目申报时须提交邀请信,自2015年起留学资格有效期也将调整为1年;今后,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博士后的留学期限调整为3—24个月。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一步加强过程和目标管理,如将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行年度审核,根据学业进展情况及国外导师评价意见决定是否继续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终止学业。
二、选派项目类别和申请受理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
2014年
1月
5日
—
1月
15日
,3月公布录取结果。
2.专门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
2014年
3月
20日
—
4月
5日
,5月公布录取结果。
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
2014年
3月
20日
—
4月
5日
,5月公布录取结果。
4.“国内合作项目”中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
4月
6日
—
4月
20日
,该项目具体实施通知另发。
5.“国内合作项目”中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与国家留基委1:1配套资助),学校2014年9月第二批推荐选派,具体选派通知另发。
三、选派办法
1、符合1、2、3类选派项目申报条件的老师,应首先申请1、2、3类选派项目,如未被录取,可继续申报第4类“国内合作项目”中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2、凡申请第5类“国内合作项目”中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与国家留基委1:1配套资助)的教师,必须先参加“国内合作项目”中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3、具体各类项目的选派办法、申报条件等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2014年的选拔简章及各类选派项目的选报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在网上公布。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推荐方式和材料
1、个人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按顺序整理成册(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2014年留学项目专栏)。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报所在学院(部)审核。
2、学院(部)推荐:各学院(部)引导申请者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部门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审核申报人员书面申请材料(加盖骑缝章),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超过500字,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推荐意见电子版(以学院命名)统一发至tzg@zstu.edu.cn。3、推荐材料:请各学院(部)做好在机关、直属单位、启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科技与艺术学院岗位工作的,学科主体属于本学院的教师的推荐工作,并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月8日;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7日。
(3)其他项目的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往年的工作经验,各类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期间网络将十分拥堵,建议各位推荐人选能提前熟悉系统、提前准备上报材料,尤其是提前制定好明确的目标任务、合理可行的“研修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对出现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省教育厅不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处理。本次选派工作联系人:唐智国,联系电话:86843045,手机:18057139326。
3、推荐材料:请各学院(部)做好在机关、直属单位、启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科技与艺术学院岗位工作的,学科主体属于本学院的教师的推荐工作,并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月8日;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7日。
(3)其他项目的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往年的工作经验,各类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期间网络将十分拥堵,建议各位推荐人选能提前熟悉系统、提前准备上报材料,尤其是提前制定好明确的目标任务、合理可行的“研修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对出现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省教育厅不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处理。本次选派工作联系人:唐智国,联系电话:86843045,手机:180571393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