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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第二批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8-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

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第二批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请有符合要求的各位老师积极申报,有申报意向人员请与9月4日前按要求将“青年英才计划”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及《第二批“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上报学院,电子版发 cissyzstu@yeah.net。

学院联系人:黄梦倩;联系电话:86843303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39号)要求,现就开展我校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重点与目标

为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切实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杰出青年人才,省教育厅、省科协于2018年启动实施“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以下简称“青年英才计划”)。

高校应结合相关领域的发展和学术创新水平提升的需要,重点围绕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突出以数字经济(含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等)、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经济等产业领域为重点,邀请我国两院院士和高水平海外院士担任导师,对青年英才实行一对一指导,培养期为5年。通过参与项目研究、学术交流、课题指导等多种形式,加速提升青年英才的学术创新水平,力争成为高层次人才项目培养对象或重大奖项成果完成人,为培养成为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加快推进高教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选拔与推荐名额

“青年英才计划”第二批计划选拔50人,人选原则上从省重点建设高校中产生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5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牵头学院推荐不超过2人,其他学院(部)推荐不超过1人。“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青年英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两院院士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具体由省科协认定);优先选择浙江籍院士,或对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热心帮助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浙江省省情比较了解的院士;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甘于奉献,提携后学,乐于开展学术技术传帮带;

3.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4.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

、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所在学院推荐

申报对象填写《“青年英才计划”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见附件),提交至学院。学院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推荐人选的选择要和学校一流学科建设相结合,重点考虑优势学科和领域,推荐人选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发展潜力。学院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学校遴选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结合一流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确定推荐人选。确定的推荐人选,将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签订培养协议

学院按照“自主选择、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推荐人选的学科领域,自主与有关院士联系,要确保符合结对院士的基本要求。确定结对双方后,签订《浙江省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见附件),明确青年英才、院士和学校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发文公布

学校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和《协议书》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省教育厅、省科协发文公布第二批“青年英才计划”入选名单。

五、保障措施

(一)各有关学院要加强与院士的联系,了解院士在结对培养过程中的需求,充分尊重院士的意见建议。及时跟踪、了解结对青年英才成长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支持青年英才快速成才。

(二)给予入选“青年英才计划”的青年英才每年不低于2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人事处人才培养(重点建设高校)经费资助10万元,青年英才所在学院学科建设经费资助不低于10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科研活动、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

(三)结对院士可按年薪制方式发放院士薪酬,或以柔性引进人才政策给予待遇保障,经费从人事处人才培养(重点建设高校经费中列支。

(四)在结对培养期间,各学院要根据签订的《协议书》,每年对“青年英才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青年英才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培养满三年,省教育厅和省科协组织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执行“青年英才计划”;协议期满,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将进行全面考核。

(五)省教育厅、省科协将优先推荐“青年英才计划”入选者申报各级各类人才项目。

六、推荐材料与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9月9前将《“青年英才计划”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第二批“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发送至gwpr@zstu.edu.cn

联系人:蒋彩英 许 洲

话:86843045

附件1.《“青年英才计划”推荐人选基本信息

2.《第二批“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

3.《协议书》

人事处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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