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公布第四轮专业技术、管理及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结果的通知》(浙理工人〔2020〕23号),第四轮岗位聘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现开展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按照学校《关于做好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及依据
以德为先、分类考核、注重实绩、公平公正、简洁合理。
正高级专业技术、专职辅导员、其他专技(不含实验)、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岗位按照《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浙理工党〔2013〕33号)规定的“岗位职责”及“考核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考核。
副高及以下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岗位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副高级及以下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岗位的基本职责和基本聘用条件的通知》(生医政〔2020〕9号)规定的“岗位职责”及“考核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考核。
如新增的业绩在《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浙理工党〔2013〕33号)中无对应,其级别认定由相关部门依据最新的业绩认定文件给予确认。
二、考核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聘期内新进专业技术岗位、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由其他岗位转聘至专业技术岗位或变更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类型的人员除外)、管理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中层干部除外)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双肩挑”人员需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的业绩考核。长病假人员不参加本轮岗位聘期考核。
经学校批准执行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待遇的人员、合同聘用制人员(博士后除外)参照执行。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
(一)在聘期内各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全面考核教职工在聘期内履行所聘岗位基本职责和完成聘期工作目标任务等情况。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二)岗位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等级认定标准”如下:
合格:聘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并履行各项岗位职责(其中,专任教师岗位聘期的目标任务(3)修订为:考核期内完成以下条件A-H中的两项)。
不合格:聘期内个人年度考核三分之二年度为不合格;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聘期内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目标任务之一;或教师岗位人员在聘期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有一次为D;或专任教师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聘期内完成的总教学工作量少于额定工作量的60%。
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者确定为基本合格。
四、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王晓军梁宗锁
副组长:于威 付彩云楼玉兰
组员:
王璐雅孙聪张琳何玉龙金伟波贾巧君章可军廖超
秘书:胡蔚
(二)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职责
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依据考核办法、岗位基本职责与基本聘用条件指导意见,提出各类各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建议,研究处理本单位岗位聘期考核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综合办公室负责开展考核工作的职能监督,学院纪委负责考核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接受教职工的申诉,并就申诉事项进行审议,提出申诉处理意见。
五、考核程序
1.综合办公室确认参加本轮岗位聘期考核人员情况。
2.参加本轮聘期考核人员登录人事业务系统,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勾选个人业绩,提交并导出《聘期考核表》和业绩附表。
3.综合办公室对“完成聘期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线下审核确认,无误后系统导出本单位全体人员的《聘期考核表》和业绩附表,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
4.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评议和考核,提出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建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
5.学院向学校上报考核结果建议。
6.校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审议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五、六级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
7.学校审定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五、六级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
8.学校公示考核结果并发文。
六、其他事项
1.2023年1月至3月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参加本轮岗位聘期考核,2022年12月31日之后转岗人员由原岗位聘任部门进行考核。
2.在2022年12月31日前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位的“双肩挑”人员按学科归属学院(部)进行考核;聘任在其他专技岗位的“双肩挑”人员由现所在部门所属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考核。
3.定岗科技与艺术学院的专任教师、实验技术岗位人员按学科归属学院(部)进行考核,专职辅导员由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其他人员由科技与艺术学院进行考核。
附件:
1.生医学院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安排日程表
2.《关于印发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副高级及以下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岗位的基本职责和基本聘用条件的通知》(生医政[2020]9号)
3.人事处《关于做好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rsc.zstu.edu.cn/content2.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8&wbnewsid=4971)
4.聘期考核个人填报操作说明书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
2023年3月20日
附件1:
生医学院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安排日程表
序号 |
时间 要求 |
主要工作 |
1 |
3月20日 |
发布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通知 向学校上报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
2 |
3月20日 至 3月22日 |
参加考核人员系统填报《聘期考核表》 |
3 |
3月22日 至 3月24日 |
综合办公室牵头对“完成聘期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线下审核确认 |
4 |
3月24日 至 3月28日 |
公示参加考核人员的相关业绩 |
5 |
3月31日前 |
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评议和考核,提出各岗位考核建议结果 |
6 |
3月31日至4月4日 (暂定) |
公示各岗位考核结果建议 |
7 |
4月6日 |
学院将各岗位考核结果建议上报学校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