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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理工大学奥盛成才奖学金评比的通知
日期:2019-06-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班级:

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奥盛成才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18/2019学年“奥盛成才奖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奥盛成才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我校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比奖项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获奖名额32名。其中特别设立 “奥盛优秀学生奖学金”10名,每人奖励2000元;“奥盛社会工作奖学金”10名,每人奖励1000元;“奥盛出国(境)交流奖学金”2名,每人奖励5000元;“奥盛励志奖学金”10名,每人奖励1000元。

三、评比条件

(一)“奥盛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本专业,学术兴趣浓,立志在生物类相关专业领域从事较高层次的科学研究。

3.刻苦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要求列专业前30%;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要求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在公开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考研出国、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者突出贡献。

(二)“奥盛社会工作奖学金”评比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要求列专业前70%;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要求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新生满一学期),积极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工作深入,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发挥骨干作用,圆满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三)“奥盛出国(境)交流奖学金”评比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校期间表现突出,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要求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具有出国(境)交流的外语水平。

4、拟申请非全额资助的出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学习交流时间原则上须在三个月及以上。

5、承诺能认真履行交流义务,完成交流任务,并按期回国。

6、在校期间原则上只享受一次资助,资助资格保留至完成项目时依然为在校本科学生。逾期未参加相应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四)“奥盛励志奖学金”评比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要求列专业前70%;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要求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奖励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比流程

1、评比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采取择优推荐的方式,实行等额评审,由学生本人申请,组织推荐,学院审核,递交至浙江理工大学奥盛成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进行公示。

2、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奥盛成才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获奖、事迹佐证材料。请于6月5日14: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递交至6-239赵虎老师处,学院将于6月上旬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3、评比联系人:

赵 虎,86843304,E-mail:173621305@qq.com,6号楼239;

王瑶瑶,86843304,E-mail:963791323@qq.com6号楼237。

五、奖金发放原则

该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桑麻奖学金、华鼎奖学金、金富春奖学金、健盛卓越奖学金不兼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原则上可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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