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确保下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安排,请各学院(部)做好以下工作:
1.教学计划变更工作
确因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或教学改革等需要,需变更教学计划的,各专业可针对本专业执行中的教学计划,尤其是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2016第1学期、2015级第3学期、2014级第5学期、2013级第7学期、建筑学2012级第9学期)进行相应变更,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浙江理工大学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1)教学计划变更一般针对未开设课程,如变更内容涉及已开设课程,请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
(2)如变更内容涉及本学期开设课程(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需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及解决方案。
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3月3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其中申请材料仅需提交纸质稿,汇总表需上交电子稿及纸质稿各一份。
2. 大类招生学生分流计划人数上报工作
根据2014、2015级按类招生培养方案,2014级、2015级共有七个学院十个大类需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分流至专业,各学院需根据相关大类分流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流实施方案,及时向学生公布,严格按照分流实施方案执行。学院应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填写2014级、2015级大类招生分流计划表,上报计划分流到各专业的相关信息,大类招生分流计划表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于3月3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另有两个学院两个卓越专业,应在本学期进行选拔,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起按卓越计划进行培养,此次需一并上报计划选拔人数。
联系人:孙笑;联系电话:86843722;E-mail:sunxiao@zstu.edu.cn。
附件:
1.浙江理工大学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计划表调整) .doc
2.浙江理工大学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培养方案调整).doc
3.2015_2016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教学计划变更汇总表.xls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