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各本科课程任课教师:
为规范教学日历管理,现将本学期教学日历填写的相关说明简要通知如下:
1、教学日历格式不变,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后在“信息维护”栏教学日历项填入理论或实践课程教学日历。理论课请“教学日历一”,实验课请填写“教学日历二”,二者格式不同。教学日历录入后务必点击保存并提交,否则信息可能会遗失。填写前请先确认该课程考核方式,是否需要教务处统一印制期末考核试卷。
2、本学期教学周共18周,教学时间按照学校校历执行。
(1)2月29日,学生开始上课;
(2)4月4日,清明节放假;
(3)4月30日-5月2日,劳动节放假;
(4)6月9-11日,端午节放假,6月12日上6月10日的课;
(5)7月2日,暑假开始。
说明:
(1)学生教学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2016年6月17日,共16周;
(2)教学日历请按照正常教学周填写;
(3)如遇国定节假日调休时间与校历安排不一致的情况,以学校节前通知安排为准。因节假日冲掉未统一安排补课的课程,请任课教师根据需要自行借教室安排补课。
3、任课教师需在开学第一周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所授课程教学日历,同时将打印好的纸质稿一份交学院审查、存档。
4、要求各学院(部)在第二周结束前对本学期教学日历(网络版、纸质版)进行集中审查,完成教学日历的收集装订工作。
5、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教学日历时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教学秘书帮助解决。教务处联系人:唐学岭 86843068。
教务处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