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教师评学(即课堂学风评价)是学校加强教学规范管理、培育良好学风的重要手段,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教师评学对增强学生的学习自觉性,促进学风改善,提高学习质量起着积极作用。教师评学的结果将反馈至学生班级所在学院,并作为先进班级、优良学风班级等相关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课堂教学质量双向评估实施办法》(浙理工教[2007]68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定于2015年12月28日—2015年3月14日(本学期教学周第十七周至下学期教学周第三周)进行。为确保教师评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师评学时间
2015年12月28日08:30点—2015年3月14日16:00点,寒假期间正常开放。
二. 参评课程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以下课程除外:形势政策、军事理论、体育课、公共外语课、公共计算机课、辅修课、外教任课课程)。
三. 参评教师
承担上述必修课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四. 教师评学流程
教师凭职工号和密码登录教务处“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浙江理工大学网站→内部网→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学。密码如有遗忘,请向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查询。
五.其他
1.各学院(部)应充分认识教师评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督促相关教师及时进行评价。
2.评学系统对外界用户屏蔽相关教师的个人信息。希望任课教师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给所任课班级进行评价。
3.对于合班上课的班级,任课教师请在“其他评价与建议”中指出总体评价特别优秀或较差的班级。
4.评学结束后,教务处将公布各学院(部)教师评学的最终参评率。
教务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