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切实加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通过实施听课制度促进教师教学发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进一步促进教学研讨氛围。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听课制度的规定》相关要求,请各学院(部)有计划安排落实听课活动,切实将听课活动落到实处。现将本学期听课活动基本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任务
主管教学、学生工作领导4次,其他院(部)领导3次;系(所、室)正、副主任4次;每位教师2次;学生工作辅导员、班主任等4次。具有双重身份者按次数高的要求听课。本学期各学院(部)听课活动实施情况纳入年终学院(部)教学目标考核。
二、听课对象(供参考)
1.连续几个学期评教成绩比较差的教师所开课程
2.新进校青年教师开课课程
3.本学期开新课、新开课课程
4.2013级新生课程
5.专业基础课、主干课程
三、相关用表及要求
1.浙江理工大学听课记录表
2.浙江理工大学领导、专家听课评价表
3.各学院(部)听课情况统计表
建议普通老师使用《浙江理工大学听课记录表》,学院领导使用《浙江理工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各学院(部)有序开展听课活动,期中教学检查时统计听课任务落实情况;期末(17周)统计本学期听课完成情况。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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