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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深入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学院科级及以上干部,内设机构行政负责人(正职、副职),教工党支部书记,综合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有效防控为目标,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学校学院发展结合起来,融入业务工作和治理体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覆盖权力行使的全领域、贯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要依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和推进数字化改革,将廉政风险防控嵌入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要随着岗位职责的调整和治理体系的发展,不断修订和完善。

、方法步骤

(一)查找廉政风险

认真回顾2018年学院廉政风险排查与防范工作,总结防控执行情况,深入分析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监督指出的问题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岗位相应职能职责,从业务管理事项、工作流程和制度机制等角度入手,分析可能存在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深挖细找廉政风险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附件1)

(二)确定风险等级

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划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层、分级管理,校级层面和二级单位层面的廉政风险点由相应层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下设单位(部门、或内设机构)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

(三)制定防控措施

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制定并细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明确风险防控任务要求,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

   四、工作要求

学院党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把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评优优先、人才招聘、研究生招生复试、职称评聘、岗位聘用、项目评审、设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通过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切实建立健全权责对等、制衡有效、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和签订有针对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形成学院及各内设机构、重岗重责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1.《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个人填写

      2.《生命科学学院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进度表》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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