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我校优秀本科生典型,根据上级相关精神,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参照《浙江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理工学〔2017〕11号)。
三、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 元。本次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分学科进行展示,接受公开评审,各学院参加公开评审人数见附件1。
四、评比流程
1.学生按照国家奖学金填表说明(附件2),向所在学院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附件4)、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一张个人正面生活照(大于1M);
2.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必须在学院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按要求填写《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浙江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6)。
3.学生处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理工类、人文类、艺术类分学科类别进行公开评审。公开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学生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以上通知,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公开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定工作。
2.请各学院按所分配名额,将相关材料于9月23日下午4点前报送材料到学生处,逾期视为放弃。
3.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陈珊珊,联系电话:86843034。
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公开评审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填表说明
3.《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4.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
5.《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浙江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