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本科生科研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和拓展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激发本科生崇尚科学、勤奋学习的热情,更好地提升本科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计划(以下简称“科创计划”)顺利实施,培育一批优秀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为浙江省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以及“挑战杯”竞赛等高水平学生科研活动奠定基础,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科创计划以项目为载体,面向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本科学生。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学科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本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团队成员(不含负责人)不得超过5人,且同期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项目负责人以二年级、三年级为主,成员考虑不同年级梯队。
二、项目类型
(一)创新训练类。该类项目须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研究条件的准备和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研究报告的撰写、成果(学术)展示交流等工作。注重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以及学生参与研究的独立性。
(二)创业计划类。该类项目须在导师指导下广泛开展实践调研,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通过采用前期创新训练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注重考查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及立项(每年4月-5月)
1.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每年于4月初组织学生参与项目申报。
2.各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每年校团委下发的各学院指标名额择优推荐立项项目。
3.校团委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项目进行终审,对通过终审的项目给予立项并资助经费。
(二)中期检查(每年10月-11月)
1.各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本学院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至校团委。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项目:无故未按照申报书计划进行研究的;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其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2.校团委组织评审专家对立项项目进展情况以书面报告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检查。无故未按期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者,校团委将终止该项目的资助。
(三)结题认定(次年4月-5月)
1.校团委于次年4月下发结题通知,各学院团委组织学生按时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并将相关结题材料上报校团委。
2.开展优秀项目评比,每学院遴选1-2个优秀项目参加科创集市,校团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打分,最终评选5个优秀项目。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结题不合格项目:申报书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的;提供的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经费使用弄虚作假的;剽窃他人成果的。
4.学校为结题项目颁发项目结题认定书,为优秀项目颁发证书。未通过年度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撤消立项,同时追回资助经费。
四、项目资助
(一)项目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给予每项1000元经费资助,一般项目给予每项500元经费资助。各学院原则上至少给予1:1配套经费资助。
(二)项目立项后将划拨50%经费,通过结题验收后划拨剩余50%经费。逾期未执行的经费,由学校统一收回。
(三)科创集市优秀项目将追加一定额度的资助经费。
五、名额分配
(一)科创计划作为学校对二级学院团委工作年度考核的指标,重点考核项目的立项率、结题率以及挑战杯项目转化率。
(二)每年科创计划总计立项200项(重点100项、一般100项),其中各学院基数185项,奖励名额15项。
(三)奖励名额由校团委根据各学院上一年度挑战杯获奖情况统筹调配。
(四)要求科创计划近二年内挑战杯项目转化率不低于70%,低于该转化率的学院将酌情删减相应名额。
(五)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奖励名额从2022年开始执行。
浙江理工大学
2021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