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复试方案

来源: 时间:2022-09-20

外国语学院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复试方案

一、工作组织

(一)外国语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组 长:文 炳

副组长:王晓军 饶 萍(纪检委员)

成 员:王昌米 张丽山 夏 青(纪委书记) 曹蓉蓉

秘 书:毛文俊

(二)专业综合面试小组

接收推免生的各个专业,成立成员不少于5人的学科专家专业综合面试小组,各面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在外国语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管理下,具体开展综合面试工作。每个综合面试小组配备秘书1名,负责面试组织工作和有关事宜。

学科专家专业综合面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原则为: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资格。

2.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且没有亲属报考本专业。


二、接收专业和拟招生计划

我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学术学位)、英语笔译专业(专业学位)和日语笔译专业(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其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日语语言文学方向只招收推免生。具体接收推免生专业、拟接收人数和基本学习年限可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

3.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3年推免生资格;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一定的学术研究基础;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有关学科的招生体检要求。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开始前,申请人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准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具体复试日程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灵活复试形式开展,浙江理工大学推免生以线下形式复试,其他各高校推免生以线上形式复试(复试平台为钉钉)。

推免生线上线下复试的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一致。

2.复试内容

我院2023年推免生复试以综合面试开展,综合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给出复试成绩。

其中,以线下形式复试的考生,于复试当天在学院复试教室参与综合面试考察;以线上形式复试的考生,于复试当天以钉钉远程视频面试方式参与综合面试考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复试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考察,按学生复试前和我院确认的第二外语语种开展考察,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和翻译学方向可选择语种包括日语、法语和德语,日语语言文学方向可选择语种包括英语、法语和德语。

英语笔译专业复试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考察,语种为英语;日语笔译专业复试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考察,语种为日语。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招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考生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请考生慎重确认。如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计入个人档案。


六、复试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TOEFL、IELTS等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各类荣誉及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科研活动,提供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科研成果或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一份,要求提前由考生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盖章;

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8.个人简历一份。

注:

(1)考生复试须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学院通知的复试日程安排,按上述1-8文档顺序合并成一个PDF,命名规则为:推免审核-身份证号-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发至外国语学院邮箱zlwylanguages@163.com。

(2)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带上原件以备审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资格。

(3)入学报到当日,拟录取考生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供我院复审核验。


七、监督工作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各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管,强化工作指导和规范性检查,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各环节,为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对外公布推免生复试方案等重要信息。

3.在推免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环节,如发现有违纪问题,请向学院反映,学院纪委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571-86843549(夏老师),邮箱:zstuzlwy@163.com。


八、学院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71-86843466(毛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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