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导师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1年12月修订)》(浙理工研〔2021〕4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2023年度申请我院各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材料见通知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4日。申请人材料还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院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最终导师遴选通过名单以学校正式发文为准。
如对申请人公示材料有异议,请在2022年4月24日15点前实名向学院教科办反映,联系人:毛文俊,办公室:25-604,联系电话:0571-86843466。
外国语学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