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研究机构组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12-04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学校科研的整体水平,理顺科研管理体制,更有效地推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学校制定了《浙江理工大学校内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科[2012]9号)(下称“管理办法”),决定对全校的科研机构及布局进行调整和整合,组建以研究所、研究中心为主要形式的校内研究机构。

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学校及学院的“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学院的学科及科研发展规划,调整相应的学科及科研发展布局,组建相应的研究机构;院级研究机构的组建工作参照“管理办法”由学院自行讨论决定。原则上校内研究人员只能参加一个研究机构,跨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评估与考核时研究成果只能归属一个研究机构。

请各学院(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认真填写《浙江理工大学校级研究机构申请书》,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申请书书面稿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处(1#-543),电子稿发送邮箱。

联系人:万军民

联系方式:86843652,wanjunmin@zstu.edu.cn

科技处

2012年12月4日

附件:浙江理工大学校级研究机构文件浙江理工大学校级研究机构申请汇总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