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党委召开4月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来源: 时间:2024-04-18

4月17日,外国语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全国两会精神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的内容。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张祖品主持。

张书记就新质生产力提到,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并在第十一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必须牢记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并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习近平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开创性和高度引领性、实践性特点。新质生产力核心是创新,聚焦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劳动对象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新质生产力给高校人才培养带来了挑战和机遇,特别对外语类人才培养。一直以来,服装等密集型外贸是我院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向,学生缺乏高新技术知识,学生综合素质难以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需求。今后,我们要加强人才培养改革,重视对外语专业学生高新技术素养的培养。

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夏青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条例的起源和发展、主要内容、新旧条例对比分析等角度开展剖析,同时结合两个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此外,此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还就习近平文化思想、全国两会精神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交流讨论。大外二部党支部书记钱红英提到,高校老师要通过不断学习,提升个人文化修养,才能在课堂上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建立文化自信,更好地传播中国文化,讲好中国故事。日语系党支部书记陈越说到,作为老师有两个任务,第一个是教书育人,我们要把学生教育好,第二块是搞科研提升自己,要努力把这两方面的中心工作做好,同时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到中心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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