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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5-10-28 作者: 浏览次数:次
  • 本报告是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由浙江理工大学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个部分;相关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我校信息公开网(http://xxgk.zst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843821。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浙江理工大学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全局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工委〔2011〕1号)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努力将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办学治校全过程,有效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健全制度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最新公开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一是修订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其中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共设12个公开项目、100余项具体公开内容,且99%以上实行主动公开,60%以上要求面向社会公开。二是修订《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和信息公开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为纵向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指导目录》共设9个公开项目、近40项具体公开内容,99%以上内容实行主动公开。三是制订、出台了学校《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流程,有效落实了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正确处理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四是明确招生、财务、科研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2.完善工作平台。紧贴时代发展脉搏,运用师生和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一是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按照“突出实用性和实效性、兼顾集成性和美观性”的思路,完成了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将该网站打造成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阵地。二是面向师生员工,坚持以会议文件、校报校刊、公告公示栏等为主、以校内办公系统、校园媒体、教代会等为辅推进信息公开,并充分发挥政策宣讲会、校情通报会、听证会等载体在公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重大事项信息的公开和对重要决策的意见征求。三是面向社会公众,继续做好学校官方微博和招生咨询微信等平台维护,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3.理顺工作机制。召开首次全校性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着力解决制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发展的瓶颈。会议深入阐释了信息公开的意义,明确提出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方法举措,强调信息公开要“围绕一个中心、坚持两个原则、区分三个层面、把握四个属性、突出五大领域、做好六项工作”,并彻底改变了办公室“单一作战”的信息公开工作旧机制。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已逐步形成了“学校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二级单位自主推进,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科学运行机制和“一级抓一级,层次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4.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抓好信息公开既要抓住改革创新这一根本动力,也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一是及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了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其中组长由校长任,副组长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二级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领导,负责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首次制订和发布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要点及其责任分解,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计划性。
    5.强化监督落实。坚持把抓落实作为一切工作和事业成败的根本路径,大力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一是成立了由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师生员工代表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二是坚持在学校信息公开网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和信息公开监督投诉受理方式等信息。三是探索实行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年报制,校院两级均须对本级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公布。四是创新评议机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开设“用户评议”系统,从12个方面全方位了解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学校共主动公开信息3000余条。其中向校内师生公开信息1200余条,含公文498个,《每周信息》39期,《信息参阅》10期;通过校网、校报、校刊、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公开信息1500余条;向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报送信息216条。主要公开方式包括: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会议文件、校内媒体、工作简报、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等。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公开。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精神,不断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升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继续做好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公示。认真贯彻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切实落实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范围,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2.财务信息公开。积极探索收支预算决算情况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决算表等财务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渠道,稳步推进学校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坚持和完善“三公经费”公开机制,充分利用教代会、中层干部培训会等载体,坚持每半年公开一次校本级“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继续做好教育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食堂菜品价格和校医院药品价格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积极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和受捐赠财务使用与管理等情况的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二级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机制,推进二级单位日常收支情况公开。
    3.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监〔2012〕32号)等精神,继续做好学校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系统的维护,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监督,保障科研经费规范合理使用,提高使用绩效。加强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强化“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促进师生主动、如实地公开经费使用情况。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科研成果推介开发、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公示。
    (二)其他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人事招聘政策、人才引进计划和人事管理制度等相关信息的公示公开,深入推进各类优秀人才推荐、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等相关人事工作信息的公开。继续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在校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等国际交流与合作信息的公开公示。深入推进基建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坚持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继续做好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人才培养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学生转专业、评奖评优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事项的政策、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加强就业信息公开,做好就业需求信息公开,推进毕业生办事流程公开,坚持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推动违法违规事件查处结果的公开,推进办学条件和能力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已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方法,并设立了“信息公开申请”菜单栏,公布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和申请公开的受理电话及电子邮箱。2014-2015学年度,我校未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并发布了《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它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面向公众设立了“用户评议”模块,任一登录我校信息公开网的用户均可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匿名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公开内容、公开指南、年度报告、公开制度、监督机制、公开网站等,共12个项目。
    学校信息公开网“用户评议”系统显示:用户对我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表示“非常满意”达87.5%,为评议项目中“非常满意”比例最高一项;对其他评议项表示“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比例之和均超过85%。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已面向社会公布了信息公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及其联系方式。2013-2014学年度,我校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经验。一是建立“学校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二级单位自主推进,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科学运行机制是信息公开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二是创新评议机制,全面了解和掌握师生和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前提。
    2.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较强的系统工程,而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实行的时间还不长,且信息公开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及干部师生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到位,工作中仍存在畏难情绪;二是新媒体等信息技术在公开工作中的运用还不够多;三是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奖惩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
    3.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与学校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多管齐下,强化干部师生法治意识和公开意识促进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工作的思维理念和行为习惯。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加大信息化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利用,以信息化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日常工作的检查及其结果的通报,坚持实行校院两级信息公开年报制,推动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地生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稿被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教领导参考》收入,预计年底刊发。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浙江理工大学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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