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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浙江理工大学新生奖励政策

第一批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

高考成绩高出省一批线35分(含)以上者,学校确保考生录取在其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

第二批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

高考成绩位列省二批理科前100名(含)或文科前50名(含)者,学校确保考生录取在其第一专业志愿。

高考成绩位列省二批理科前200名(含)或文科前100名(含)者,学校确保考生录取在其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

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符合我校启新学院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进入启新学院学习。

新生奖学金:

1、第一批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文科前300、500、700、900名或理科前500、1000、1500、2000名的,可免大学本科四年、三年、两年、一年的学费。

2、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人数,学校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30名(不含已享受免学费新生),其中前15名奖金额为3000元/人,第16至30名奖金额为1500元/人。

设立中美合作项目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该项目优秀学生及资助该项目选派赴美留学学生的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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